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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po文要小心! 涉人身攻擊恐挨告
TVBS-2014年02月21日 下午14:21


無論網路PTT、FB的po文或回文,在公開場合,即便是有言論自由,但可不是什麼都能說,什麼都可以按讚一下,像過去就曾有例子因為按讚被告,也有人是回文的字眼讓原告者很不服,加上其他網友噓他的回文,於是po文者對57名網友提告,這類案件層出不窮,律師也提醒,在網路上發言要是涉及人格毀損,就可能構成誹謗,也要小心發言不慎、惹禍上身。


上網po文、發表意見,稀鬆平常,儘管公開場合有言論自由,但可不是什麼都能說,什麼都可以比讚一下,因為在別人臉書留言按「讚」,也可能被告損害名譽,像在ptt上各版po文,就得遵守各版規定,一條一條列出細項,要是違反版規,版主就有權刪掉它。


律師鄭克盛:「這個PTT規定,是大家來共同討論,這像是一個開放的言論空間,需要有個人來做管理,所以當你言論不當的時候被刪除,這個是不能夠直接,就構成刪除罪。」


像過去曾有人在網路留言,回了「把地上的菜蟲撿一撿吧」這句話,被暗諷被說菜的po文者很不服,加上多名網友噓他的回文,po文者索性對57名網友提告。


在網路評論事情,發表意見,盡量不做人身攻擊,別以為沒人看的到你,只是指間敲打,發言不慎,小心惹禍上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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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superman1024 於 2014-3-16 12:44 編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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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位會員已經違反規定,內容已經發給樓主

煩請查收

感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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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 12# superman1024


    你好!
感謝會員短訊給版主,不過版主無法回應你短訊,已經被會員拒絕?
請短訊給版主我
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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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  superman1024


    你好!
感謝會員短訊給版主,不過版主無法回應你短訊,已經被會員拒絕?
請短訊給版 ...
bossll 發表於 2014-3-16 13:16



非常對不起,已經改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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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緊照管大來執行這任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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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規定的當然要支持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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